「2027春-科管院院級出國交換生甄選暨出國交換補助申請」即日起開放申請,欲申請的同學請於系所收件截止日前,完成申請並將申請紙本資料送至所屬系所辦公室,逾時不候,審查結果預計於9/24前通知。
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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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交換申請資格:科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,碩/博士班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;出國期間必須保有清大學籍,已達畢業資格者須最遲於原應畢業日期前1個月完成延畢申請,休學者請勿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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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補助申請資格:科管院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,碩/博士班二年級(含)以上全職學生。(大二、碩一/博一學生僅得申請交換資格,無法申請本院補助)。
費用
學生出國期間應繳交清大學費,免付交換校之學費,惟住宿費、書籍費、交通費、保險費及其他生活雜費應由學生自行負擔。
申請類別與雙軌規則
配合新制上路,申請流程依據您的交換管道分為以下兩類:
🔹 【A類:院級交換生】(交換與補助——併案一次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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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對象: 欲申請由「科管院」簽約之姊妹校交換計畫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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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: 於填寫《出國交換暨補助申請表》時,一併勾選「欲同時申請科管院出國交換補助」,並一次備齊下方所有應備文件(含家長擔保書與切結書)。院辦將同時進行交換學校甄選分發與補助金額評估。
🔹 【B類:校級交換生】(出國補助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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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對象: 經由學校全球事務處(OGA)錄取校級交換計畫,且未獲得校方補助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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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: 於確定獲得校級交換資格後,於本院公告期限內,提交本申請表(第一志願直接填寫錄取學校),並一次檢附完整應備文件(含校級獲選證明、家長擔保書與切結書),單獨向院辦提出補助申請。
申請應備文件
請依序將以下文件整理齊全,於截止日前一次繳交至院辦(請勿缺漏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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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交換暨補助申請表(須含申請人簽章、導師/指導教授推薦意見及簽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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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生同意聲明書(須由申請人親筆簽名)。 -
家長通知書(須由家長/法定監護人親筆簽名,如勾選申請補助者為必備文件)。 -
家長擔保同意書(須由家長/法定監護人親筆簽名,如勾選申請補助者為必備文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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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交換補助切結書(須由申請人親筆簽名,如勾選申請補助者為必備文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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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修課計畫 / 讀書計畫(以英文撰寫,格式請見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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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歷年英文成績單正本 。
- 英文語文能力證明: 具備TOEFL iBT79(不接受My Best Score)/IELTS6.0(Academic)等以上條件或其他外語能力,如日語、法語、西班牙語、德語等(不接受TOEIC或GEPT),依各申請校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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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印於同一頁 A4 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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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級出國交換獲選證明(僅限B類校級交換生需檢附)。
獎學金補助基本門檻與義務
欲申請出國交換補助之學生,除通過文件審查外,均須滿足以下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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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業成績: 前一學年總平均 GPA 達 3.40(含)以上,或名次在全班/全系前 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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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能力: 須符合擬前往交換之姊妹校規定的語言檢定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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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履行: 獲補助者於國外交換期間,大學部每學期須修讀並及格至少 3 門專業課程(研究所至少 1 門),並於返國後 30 日內提交心得報告,且須配合參與本院舉辦之經驗分享會。